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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簡稱SEN)

 

指的是學生在教育方面有特殊需求的情況。SEN學生的主要類別包括:

  • 特殊學習困難(包括讀寫困難和資優)

  • 專注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

  • 自閉症譜系障礙(Autism Spectrum Disorder,簡稱ASD)

  • 語言和言語障礙

  • 聽覺障礙

  • 視覺障礙

  • 肢體殘疾

  • 智力障礙

 

教育局致力於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能夠在普通課程框架下與其他學生一起學習。在課程發展議會下設立的特殊教育需要委員會負責規劃和制定特殊教育課程和發展方向。該委員會通過成立專門的小組來推動相關工作。

目前,香港採用「雙軌制」來實施特殊教育。對於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根據專業評估並經家長同意,教育局可能將他們轉介到特殊學校就讀。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則可就讀普通學校。

肢體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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